中建协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于2014116--7日在厦门市召开了塔机台风风险管理专题研讨会,会议主题:未雨绸缪 论风险。会议由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协会建筑机械分会、马尼托瓦克起重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厦门中环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裕欣保险经纪公司协办。

参加会议的代表有:全国相关省、市协会;台风影响区域的塔机租赁企业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塔机生产企业近100人。住建部质量安全司安全处调研员王天祥到会。厦门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张清辉致欢迎词。会议由协会副会长袁正主持。

2014718日,威马逊台风登陆我国海南、广东及广西等地区,造成所经过区域300余台塔式起重机倒塌或受损的巨大灾难。我会及时与住建部质量安全司沟通,得到他们的支持。协会组成海南台风塔机倒塌受损情况调查组,于724日赴海南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给住建部质量安全司有关领导,引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经过一个时期的酝酿沟通,来自政府、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制造企业、租赁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等各方面,一致认为在当前我国经济建设总量日益快速增长、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日益普及的情况下,有必要针对我国在塔机台风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定的管理措施和防范机制,从根本上避免和杜绝类似威马逊台风给我国台风多发地区造成的塔机成片倒塌的灾难再次发生。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能够进一步揭示问题,形成共识,提出办法,提高全行业抗台风风险防范水平,推动建筑机械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这次会议,我会邀请了12位专家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塔机抗台风风险管理方面的知识、看法,了解了香港地区及国内部分企业在台风防范方面的成功经验。发言嘉宾包括:海南省建筑机械行业协会会长张长杰,南京工业大学机械学院副院长、教授殷晨波,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钢强,马尼托瓦克起重设备(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吕卫东,广东大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斌业,和新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邓志文(何斌业代讲),中建二局深圳公司安全部经理郭寒竹,中核华兴达丰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高颂,厦门中环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赖传彪(以上发言内容另发)。

针对威马逊台风袭击海南,很多企业塔机未购买保险,受灾企业因损失过大缺乏后续施救能力的问题,我会特别邀请了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协会建筑机械分会会长吕萍、大连市建筑机械租赁管理协会秘书长杨光和裕欣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张卓旭等代表,介绍了一些地区通过组织塔机保险团购活动在防范及转移台风风险方面的成功经验。

与会代表通过对威马逊台风袭击造成塔机成片倒塌或受损的分析和讨论,认为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

1、我国沿海台风多发地区塔机使用单位普遍存在防范意识薄弱、预防经验欠缺、应对手段不多、日常管理疏忽等问题。

2、台风多发地区缺乏塔吊设计、制造、使用方面的地方标准。

3、缺乏风险转移分摊机制,参加保险塔机比例较低,塔机使用单位风险意识及社会责任感不足。

会议经过广泛讨论,对今后台风的防范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增强台风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台风预警后应对措施:

相对于地震等自然灾害,台风是可防范的,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就可大大降低台风造成的塔机损坏。

1、标准节螺栓联接方式的塔机,安装时必须使用力矩扳手,使每颗螺栓受力相对均衡,监管部门应将力矩测试作为重要抽查项目。

2、施工现场每道附墙拉杆应通过具有资格的工程师验算、交由具有生产资格的钢结构生产厂家制造并通过专业检验师检验。每个环节负责人或单位应对产品制造及安装的合格性签字或盖章,确认承担法律责任。

3、附墙框应设计为含内撑的附墙框。

4、台风多发地区的塔机按照地方标准安装独立高度和自由高度。

5、套架完成顶升作业后应习惯性地降低到地面或最上面一道附墙位置。

6、台风预警后通过缆绳加固、降低塔身、加强附墙检查和连接件紧固等措施进行预防。

二、修订我国塔吊设计、制造、使用标准,推动出台《台风多发地区塔机设计、应用专项标准》:

我国国内塔机设计主要依据《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1992,设计基准风压800Pa(不大于20米高度),风速设计为42米每秒(相当于12级台风)。其计算风压和风速设计是针对一般地区制定的。海南、广东、广西、福建等沿海地区属于台风多发地区,GB/T13752-1992设计基准风压800Pa不适应当地特殊气候情况,这些地区风速经常性地超过42米每秒设计风速。建筑起重机行业(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2008制定本地区的准入标准,推动出台《台风多发地区塔机设计、应用专项标准》,并制定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

三、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引导,大力提高塔机参加保险比例,构建风险转移和分摊机制:

建机租赁行业是高风险行业,租赁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挂靠等不规范现象还无法完全杜绝,企业抗风险能力普遍较低,一旦事故发生不能得到快速处理,容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政府部门往往承担着无限责任。为了分摊和转移事故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一致认为应在建机行业内逐步全面推广建机综合保险工作,保障范围包括建机财产、作业人员和第三者。与会代表介绍了各地开展建机保险工作的经验,普遍认为福建和厦门行业协会引入保险经纪机制,开展的行业团购模式可以达到低取费高保障的效果,较好地解决企业投保容易理赔难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色,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8条规定的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的要求,鼓励各地根据塔机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情况,试点建筑起重机械保险工作。

1、行业协会应积极配合组织推行行业团购试点,只有团购才有优惠。在海南、广东、福建、浙江、天津、辽宁等地已有开展建机保险工作的省、市可以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建议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支持和引导)。

2、积极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借鉴汽车管理中政府强制购买交强险的做法,推动行政法规立法,规范管理行为,引导塔机业主购买塔机保险,分摊风险。

3、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把加强建筑机械租赁行业管理与福建、厦门团购保险模式相结合,提高全行业风险意识及防范水平。